我国自1984年开始实施MT86-1984 《液压支架型式试验规范》,1992年制定了MT312-1992《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2000年修订为MT312-200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并于2001年5月1日实施,2010年修订为GB25974.1-201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逐次提高,从而促进了液压支架技术水平的进步和煤矿高产高效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的发展。液压支架是保障采煤工作面人员及设备安全的主要设备,主要为保证液压支架在井下对人员的安全保护和强度检验检测,因此支架标准必须强制执行,与现有国标没有变化。
我国自1984年开始实施MT86-1984 《液压支架型式试验规范》,1992年制定了MT312-1992《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2000年修订为MT312-200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并于2001年5月1日实施,2010年修订为GB25974.1-2010《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逐次提高,从而促进了液压支架技术水平的进步和煤矿高产高效综合机械化开采技术的发展。液压支架是保障采煤工作面人员及设备安全的主要设备,主要为保证液压支架在井下对人员的安全保护和强度检验检测,因此支架标准必须强制执行,与现有国标没有变化。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类型液压支架的验收。
二、检验内容
1、外观质量
1)零部件、管路系统按图样规定位置安装,连接可靠,排列整齐、美观。不得漏装各种平垫、弹簧垫、U/B型卡、开口销等,连接紧固螺栓外露长度3-5mm,操作指示牌指示明确。
2)油漆涂层均匀、无漏涂、起泡、脱皮、裂纹等缺陷。
3)外露焊缝应符合MT/T587标准的规定,焊缝不得裂纹、夹渣、密集气孔、弧坑、缺肉、焊缝间断、严重咬边及未熔合等缺陷。
4)外露镀层应符合MG313-1992附录A中的规定,不得有密集麻点、树枝状结晶、针孔、局部无镀层或暴露中间层,表面粗糙、粒子、烧焦、裂纹、起泡、起皮脱落等缺陷。氧化、磷化层应符合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得有起皮、脱落、变色等缺陷。
5)支架最小高度和最大高度偏差为±50mm。
6)支架最小宽度和最大宽度偏差为±20mm。
2、操作性能
1)支架连续运作3次,操作方便,各运动部件运动准确、灵活、无滞涩、别卡、干涉等现象。
2)在额定供液压力和流量下,支架完成降柱——移架——升柱动作的循环,时间应满足设计要求(单位:秒)。
3、密封性能
1)立柱的活柱外伸至全行程的2/3处,自然状态下放置16h,活柱回缩量≦2mm(排除温度变化的影响)。(抽试)
2)前梁千斤顶(平衡千斤顶)活塞杆外伸至全行程的2/3处,自然状态下放置16h,活塞杆回缩量≦2mm(排除温度变化的影响)。(抽试)
3)额定供液压力下,按支架规定动作操作,各液压元件不得出现外渗漏(≦1滴/5min)。
三、检验程序
1、每批次支架安装结束后,必须逐架进行自检,自检内容按产品图纸及安装工艺的规定进行。(查看自检报告)
2、整架检验须根据要根据《GB 25974.1-2010 煤矿用液压支架通用技术条件》进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待整架检验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纪要。